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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610条
1. 参加付款应在汇票上记载清偿收据并注明为谁付款;未注明的,视为为出票人付款。 2. 汇票及拒绝证书(如有)应交参加付款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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