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6条

下列行为以专业方式经营时属于商业行为:1. 经纪;2. 商业代理;3. 佣金代理;4. 商业代表;5. 供应合同;6. 为按原状、改建或分割后出售获利而买卖土地或不动产;7. 陆路运输;8. 承包人承诺提供材料或工人的不动产工程;9. 自然资源采掘业;10. 旅游、旅行、进出口、报关以及服务和招聘机构;11. 印刷、出版、摄影、录音和广告;12. 工业;13. 畜牧和渔业;14. 为转租而提供或承租他人劳务;15. 为转租而出租或承租配备或未配备家具的住宅、公寓和房间;16. 创建、销售、出租和管理电子平台、网站、智能应用、数据、人工智能及其他数字化转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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