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1. 行纪人直接对其订约第三人负责,该第三人亦直接对行纪人负责。 2. 第三人不得直接向委托人追索,委托人亦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追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