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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179条
1. 保管人对交付其保管的货物承担责任,但不超过寄存人估定的价值。 2. 因不可抗力、货物性质或其包装捆扎造成损失或短少的,保管人不负责。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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