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揽工作在物上产生效果的,承揽人可留置至到期报酬支付;付款前物在其处灭失的,不承担赔偿,也无权取得报酬。 2. 工作未在物上产生效果的,不得为收取报酬而留置;违反且物灭失的,按侵占责任承担。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Book Two: Nominate Contracts · Section Three: Employment Contracts · Chapter One: Muqawala Contract · Part Two: Effects of Muqawala Contrac · First: Obligations of the Contractor
1. 承揽工作在物上产生效果的,承揽人可留置至到期报酬支付;付款前物在其处灭失的,不承担赔偿,也无权取得报酬。 2. 工作未在物上产生效果的,不得为收取报酬而留置;违反且物灭失的,按侵占责任承担。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