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租宗教基金应遵守设立人条件;其规定租期的,不得违反。 2. 无人愿按指定期限承租,且管理人未获授权以对基金更有利方式出租的,应提交法院,由其许可认为适当的期限。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