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资为所有权、用益权或其他物权的,就灭失、追索、瑕疵或减少适用买卖保证规则;仅提供财产使用利益的,适用租赁规则,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劳务出资人应履行约定工作,并自公司开始利用该劳务时报告所得;除另有约定外,无须向公司转让其取得的知识产权。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Book Two: Nominate Contracts · Section One: Contracts of Transfer of Ownership · Chapter Five: Company Contract · Part One: General Provisions · First: The Contributions
1. 出资为所有权、用益权或其他物权的,就灭失、追索、瑕疵或减少适用买卖保证规则;仅提供财产使用利益的,适用租赁规则,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劳务出资人应履行约定工作,并自公司开始利用该劳务时报告所得;除另有约定外,无须向公司转让其取得的知识产权。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