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资本由现金出资、经估值实物出资构成,也可由劳务出资。 2. 各出资可相等或不等。 3. 出资不得仅为影响力或财务信誉。 4. 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得作为出资。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