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受人在支付到期价款前于出卖人面前受领而出卖人未阻止的,视为许可交付。 2. 未经许可受领的,出卖人可取回;标的在买受人处灭失或受损的,视为已交付,出卖人可请求价款及适当赔偿。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7 (495) 221 31 46咨询项目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1. 买受人在支付到期价款前于出卖人面前受领而出卖人未阻止的,视为许可交付。 2. 未经许可受领的,出卖人可取回;标的在买受人处灭失或受损的,视为已交付,出卖人可请求价款及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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