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义务仅有一个本来标的,但债务人可以另一标的替代履行而免责的,为任意之债。 2. 仅本来标的而非替代标的构成义务内容并决定其性质。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Book One: Obligations · Section Two: Effects of the Obligation · Chapter Four: Multiplicity of the Subject Matter of the Obligation · Part Two: Facultative Obligation
1. 义务仅有一个本来标的,但债务人可以另一标的替代履行而免责的,为任意之债。 2. 仅本来标的而非替代标的构成义务内容并决定其性质。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