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1. 自债权人知悉处分不得对抗的原因之日起三(3)年届满后,不再受理相关诉讼。 2. 无论如何,自处分作出之日起十五(15)年届满后,不再受理。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