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其债务履行提供一般担保。 2. 除依法享有优先权者外,所有债权人在该担保中地位平等。 3. 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约定债务受偿顺序。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