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有体物为标的的有偿合同符合有效条件的,使各缔约方取得其财产对价的所有权,并使各方负有向对方交付其所有之合同标的的义务。 2. 以有体物用益为标的的有偿合同符合有效条件的,使处分该物的一方负有向用益人交付该物的义务,并使用益人负有向所有人支付用益对价的义务。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Tax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Book One: Obligations · Section One: Sources of Obligation · Chapter One: The Contract · Part Five: Effects of the Contract · First: Effects of the Contract as Between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1. 以有体物为标的的有偿合同符合有效条件的,使各缔约方取得其财产对价的所有权,并使各方负有向对方交付其所有之合同标的的义务。 2. 以有体物用益为标的的有偿合同符合有效条件的,使处分该物的一方负有向用益人交付该物的义务,并使用益人负有向所有人支付用益对价的义务。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