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辖区
业务领域
制裁检索
专业洞察
联系我们
+7 (495) 221 31 46
ZH
RU
EN
中文
العربية
咨询项目
阿联酋法律导航
/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阿联酋民事交易法
第1187条
部分优先权人放弃或行使前缺席的,其余或在场者可取得全部或全部放弃;未经买受人同意不得只取一部分。在场者选择取得全部时,适用第1188条。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 返回文件
← 上一条
下一条 →
WA
WhatsApp
TG
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