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民事诉讼法

第283条

1. 不记名或可背书转让的股票、债券,依在债务人或第三人处扣押动产的方式扣押。 2. 定期收益、记名股票、法人所欠利润份额及公司有限合伙人权利,依第三人持有债务人财产方式扣押;扣押延及变卖日前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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