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个人身份实施条例

第20条

1. 父母就共同监护事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主管法院裁决该争议。 2. 离婚后,法院可依任何一方的申请,酌情决定最符合受监护子女利益的具体处理方式。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