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及保险业务法令

第5条

1. 中央银行旨在实现下列目标: a. 在货币制度框架内维持国家货币稳定; b. 促进并维护国家金融体系稳定; c. 确保审慎管理中央银行外汇储备。 2. 为实现其目标,中央银行履行下列职能并行使下列权力: a. 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 b. 依本法令及国际标准监管持牌金融活动,制定并促进持牌金融机构采用健全的商业行为标准以及稳健、审慎的经营惯例; c. 发布法规、标准、通告和指引,确保持牌金融活动以诚信、审慎和适当专业能力开展,且不损害客户、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利益; d. 依本法令维持足以覆盖货币基础的外汇储备; e. 促进国家可持续金融,并将环境、社会及治理原则纳入中央银行业务和运营; f. 监测并分析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g. 监管、发展和监督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并维持其稳健性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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