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及保险业务法令
1. 董事会会议须至少有五(5)名成员出席方为有效,其中应包括主席、其一名副手或行长。 2. 董事会决定由出席成员多数票通过;票数相等时,会议主持人享有决定票。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