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第287条

1. 因欺诈性或过失破产犯罪被定罪的破产人,只有自刑罚执行、赦免、因时效消灭,或判决缓刑时刑期届满后三年,且已清偿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和费用,或与债权人和解并履行条件,方可恢复权利。 2. 未清偿债务的,只有自刑罚执行、赦免、因时效消灭或缓刑刑期届满后十年,方可恢复权利。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