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重组与破产法
依约定代位债权人之人,不得以从债权人取得的权利与其对债务人的债务抵销;其应依与债务人的协议履行债务人权利,并在针对债务人的程序中代替转让权利的债权人。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