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打击商业欺诈法

第20条

1. 如证明违法法人的实际管理负责人知悉犯罪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其严重违反管理职责促成犯罪,该负责人应承担第17、18条规定的相同处罚。 2. 如犯罪由法人的雇员以法人名义或为其利益实施,实际管理负责人应与法人对所判罚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