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1. 审理对税务局主席依据《所得税法》及《增值税法》就异议作出决定而提出的申诉。 2. 审理登记人依据《消费税法》提出的申诉。 3. 审理对税务局主席依据前述所得税法、消费税法及增值税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申诉。 4. 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阿拉伯文及现行版本。
Tax第57/2021号决定:发布税务申诉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 定义与一般规定
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1. 审理对税务局主席依据《所得税法》及《增值税法》就异议作出决定而提出的申诉。 2. 审理登记人依据《消费税法》提出的申诉。 3. 审理对税务局主席依据前述所得税法、消费税法及增值税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申诉。 4. 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阿拉伯文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