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020号决定:启用税务卡制度及其签发费

第27/2020号决定:启用税务卡制度及其签发费第1条

第27/2020号决定 · 税务卡

自2020年7月1日起,启用前述《所得税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的税务卡制度。签发税务卡收取10(十)阿曼里亚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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