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与税务卡 · 监管层

第27/2020号决定:启用税务卡制度及其签发费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法》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税务卡制度,并规定签发税务卡收取10阿曼里亚尔费用。

资料类型税务局主席决定
法律部门税务登记与税务卡
法律层级监管层
来源语言官方阿拉伯文;英文、俄文及中文为编辑译文
审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
颁布日期2020年5月18日
生效日期2020年7月1日
官方公报1344 · 2020年6月7日
版本核验日期2026年9月13日

01

文件概览

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法》第11条第1款所规定的税务卡制度,并规定签发税务卡收取10阿曼里亚尔费用。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03

逐条正文

已发布条文2

第27/2020号决定 · 税务卡

自2020年7月1日起,启用前述《所得税法》第11条第1款规定的税务卡制度。签发税务卡收取10(十)阿曼里亚尔的费用。

第27/2020号决定 · 税务卡

本决定应在《官方公报》公布。

05

官方来源

Tax Authority Decision 27/2020 · issued 18 May 2020 · OG 1344 (7 June 2020) · effective 1 July 2020 · 阿曼税务局/司法与法律事务部

2026年9月13日

官方阿拉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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