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 阿曼最高法院

公司所有权变更不消灭既有义务

公司转由新所有人持有,不影响该法人对善意相对方已产生的义务。

法院阿曼最高法院
审判部门商事庭
上诉编号№ 913/2019
开庭日期2021年2月2日
资料形式已发布的法律原则

01

法律问题

公司转由新所有人持有,不影响该法人对善意相对方已产生的义务。

02

已发布原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阿拉伯文是第一手来源;英文译文由技术局发布,俄文及中文为Smart Global Capital的非官方编辑译文。

本资料是阿曼最高法院技术局选编发布的法律原则(判决摘录),并非判决全文。

法人具有独立名称、独立财产责任及表达其意志的代表;代表的行为归属于法人本身。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将公司所有权从原所有人转给新所有人,都不影响公司此前经原所有人有效承担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等义务继续约束公司并可向公司执行。

03

适用范围

该原则涉及法人自身义务的延续,并不当然解决新旧所有人的个人责任、债务更新、债务承担、担保,或资产出售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本条为已发布原则的转述,并非判决全文翻译。

04

相关法规

  • 公司独立法人资格规则

05

官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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