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参与股份公司设立程序,并有意承担由此产生责任的人,视为该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尤其是签署设立文件,或者在公司设立时以现金或实物出资的人,视为发起人。 非股东仅从事设立文件编制或审阅的人,不视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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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商业公司法
第三编 · 股份公司 · 第一章 · 设立 · 第二节 · 发起人
实际参与股份公司设立程序,并有意承担由此产生责任的人,视为该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尤其是签署设立文件,或者在公司设立时以现金或实物出资的人,视为发起人。 非股东仅从事设立文件编制或审阅的人,不视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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