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隐名合伙公司外,设立文件及其任何修订均须以阿拉伯文作成,否则无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向合伙人或股东主张该无效。
除隐名合伙公司外,设立文件及其任何修订均须以阿拉伯文作成,否则无效;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向合伙人或股东主张该无效。本站目前仅发布经核验的部分条文;其余条文不因未收录于当前语料而失效或不存在。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阿拉伯文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