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或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设立文件或其修订未采用书面形式,或未向登记机关登记为由,主张该文件无效。但不得以此对抗有权主张公司存在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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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商业公司法
合伙人或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设立文件或其修订未采用书面形式,或未向登记机关登记为由,主张该文件无效。但不得以此对抗有权主张公司存在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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