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届董事会应自创立大会召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对未办理该项登记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首届董事会应自创立大会召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登记机关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对未办理该项登记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本站目前仅发布经核验的部分条文;其余条文不因未收录于当前语料而失效或不存在。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阿拉伯文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