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规定阿联酋企业税主文档和本地文档的门槛及内容框架,包括纳入与排除交易。
- 集团门槛为31.5亿迪拉姆。
- 纳税人门槛为2亿迪拉姆。
- FTA 指南不取代本法规。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在合并集团收入至少31.5亿迪拉姆或纳税人收入至少2亿迪拉姆等情形下须准备主文档/本地文档。
限制与排除
并非每项关联方交易均纳入本地文档;居民、非居民、豁免主体及自然人适用特别规则。
03
文件正文
已发布独立四语编辑概述;站内暂未转载法规全文。
这是独立编辑概述,并非官方文本或完整译文。适用时须核对阿拉伯文原文、现行版本及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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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发布状态
来源与翻译状态
官方阿拉伯文文本为准;官方门户的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本页为 SGC 独立编辑概述。
法律审核
已核对编号、日期、适用范围、主要例外、生效状态及官方链接;本概述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年9月13日
转载状态
仅使用法规元数据、官方直链及原创编辑说明;不复制 FTA/MoF 的 PDF、版式或汇编。发布全文前须另行核查来源及使用条件。
变更历史
- 2023年4月27日——发布;自正式公布次日起生效。
- 2026年9月13日审核
06
官方原始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No. 97 of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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