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文件概览
自由区税制现行合格及排除活动清单,包括制造、商品、基金、总部、资金管理、航空、分销及物流。
- 最低限度:低于5%或500万迪拉姆。
- 第265/2023号决定已废止。
- 对自由区分销及资金管理架构至关重要。
02
适用范围与排除
适用于
适用于自2023年6月1日起的合格自由区人士,并为第100/2023号决定界定相关活动。
限制与排除
排除活动通常包括与自然人交易、银行业务、主要保险/金融/租赁及大部分不动产活动。违规可导致当前及随后四个税期丧失资格;第265/2023号决定已废止。
03
文件正文
已发布独立四语编辑概述;站内暂未转载法规全文。
这是独立编辑概述,并非官方文本或完整译文。适用时须核对阿拉伯文原文、现行版本及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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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发布状态
来源与翻译状态
官方阿拉伯文文本为准;官方门户的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本页为 SGC 独立编辑概述。
法律审核
已核对编号、日期、适用范围、主要例外、生效状态及官方链接;本概述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年9月13日
转载状态
仅使用法规元数据、官方直链及原创编辑说明;不复制 FTA/MoF 的 PDF、版式或汇编。发布全文前须另行核查来源及使用条件。
变更历史
- 2025年8月28日——发布并适用于自2023年6月1日起的税期。
- 2026年9月13日审核
06
官方原始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No. 229 of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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