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关当局应按照以下控制措施阻止不安全产品入境: 1. 如果确定产品不安全,根据法律和本决议的规定。 2. 缺乏部委或批准实体颁发的证明已满足安全产品要求的证书。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