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 第二支柱 · 信息报告

第二支柱信息申报表

明确阿联酋哪些实体须提交第二支柱信息申报、何时可由指定本地实体代报,以及何时可采用合格境外申报。

资料类型法规
法律部门税务
法律体系第二支柱 · 信息报告
原文语言官方阿拉伯文文本为准;官方门户的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本页为 SGC 独立编辑概述。
审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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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览

明确阿联酋哪些实体须提交第二支柱信息申报、何时可由指定本地实体代报,以及何时可采用合格境外申报。

  • 可由指定本地实体申报。
  • 明确阿联酋申报主体类别。
  • 境外申报不免除本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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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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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文

已发布独立四语编辑概述;站内暂未转载法规全文。

这是独立编辑概述,并非官方文本或完整译文。适用时须核对阿拉伯文原文、现行版本及过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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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状态

来源与翻译状态

官方阿拉伯文文本为准;官方门户的英文版本仅供参考。本页为 SGC 独立编辑概述。

法律审核

已核对编号、日期、适用范围、主要例外、生效状态及官方链接;本概述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26年9月13日

转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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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历史

  • 2026年8月3日——发布;适用于自2025年1月1日起的财年。
  • 2026年9月13日审核

06

官方原始来源

Ministerial Decision No. 133 of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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