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用本法令,下列词语和表述具有其各自所列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国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部:内政部。 部长:内政部长。 检察机关:联邦检察机关。 刑罚与矫正机构:隶属内政部、负责执行法院判决及司法机关所发审前羁押命令的刑罚与矫正机构。 机构负责人:领导刑罚与矫正机构行政编制、承担行政及执行任务并负责实现机构目标的警官。 在押人员:依司法机关判决或命令被收押于刑罚与矫正机构的人。 社会赋能:旨在帮助在押人员重返社会的过渡期,在此期间逐步放宽限制并给予部分待遇;该期间计入刑期。 数据库:刑罚与矫正机构运行所需的在押人员资料和数据,保存于其电子记录中。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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