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应根据部长建议,并与国家禁毒局及有关联邦、地方机关协调,作出决定,规定违反本法令、实施条例和实施决定的行为及其行政制裁、负责实施制裁的机关和负责收取行政罚款的机关。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