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 消费税 · 含糖饮料

浓缩产品中糖及甜味剂的计算

规定分档容量模式下浓缩物、粉末、凝胶及提取物的实验室报告、最终体积和稀释比例计算。

资料类型法规
法律部门税务
法律体系消费税 · 含糖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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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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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览

规定分档容量模式下浓缩物、粉末、凝胶及提取物的实验室报告、最终体积和稀释比例计算。

  • 须有实验室报告。
  • 采用最终体积及稀释比例。
  • 与第197/2025号决定一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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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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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原始来源

FTA Decision No. 10 of 2025

核对官方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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