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刑事诉讼法

第373条

检察机关依法将刑事诉讼及重罪认罪协商笔录移送主管刑事法院。法院审查程序有效且无无效情形,并在律师在场时询问被告是否承认实施所指控行为。被告承认的,法院以该供认为充分证据判决有罪,适用检察机关建议的刑罚或本法第370条范围内的刑罚。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