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刑事诉讼法

第207条

1. 犯罪系针对法官本人实施,或法官曾在案件中履行司法警察、检察机关或一方辩护人的职责,曾作证或从事专家工作的,不得参与审理。 2. 被上诉判决由该法官作出的,其也不得参与该上诉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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