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法

第336条

明知而亲自或通过他人隐藏、收留被捕后逃跑者、犯罪被告或被发布逮捕令者,或以任何方式帮助其逃避司法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1. 被隐藏、收留或帮助逃避司法者被判死刑的,处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被控法定刑为死刑的犯罪,处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其他情形处三个月以下拘禁; 2. 犯罪由二人以上以威胁、暴力侵害人身或财物,或使用、威胁使用武器实施的,视为加重情节。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