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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刑罚法
犯罪与刑罚法
第258条
明知文书伪造仍予使用的,视情处伪造罪所规定的刑罚。 无权以他人名义使用真实文书或其副本,或无权从中获益的,视情处相同刑罚。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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