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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刑罚法
犯罪与刑罚法
第192条
直接或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旨在教授、指导或培训实施本法第188、189、190条所列目的的,处不少于五年的有期徒刑。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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