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第169条或第172条规定的行为因疏忽或失职而发生的,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拘禁,并处100,000迪拉姆以上、不超过该疏忽或失职给国家财产或利益造成损害价值的罚金。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