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法

第166条

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向外国、敌对或企图危害本国安全的团体,或为其利益工作的人交付、泄露国家防务秘密;以向上述对象交付或泄露为目的取得该秘密;或为其利益销毁属于国家防务秘密的物品、使其无法使用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