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基础法律

第22条

确定应税所得时,不计入下列所得及相关费用: 1. 从法人居民取得的股息和其他利润分配; 2. 第23条规定从外国法人股权参与取得的股息和其他利润分配; 3. 第23条规定的其他股权参与所得; 4. 符合第24条条件的外国常设机构所得; 5. 非居民经营国际运输飞机或船舶、符合第25条条件的所得。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