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实施细则

第27条

1. 和解须书面并由违法方签署,明确承认违反主法的犯罪,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机关确定且不低于法定金额的款项,并纠正反竞争做法;按当事方数量制作副本,机关保留一份。2. 可由已证实违法的经营者申请,或由部长、授权人及相关机关负责人提议。3. 对签署方有约束力且不得挑战。4. 提供付款证明后生效。5. 在案件移送审判前终止刑事程序及与和解犯罪有关的临时命令或判决。6. 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7. 拒不履行时可请求移送刑事审判。8. 违法经营者须在指定期限纠正做法并提交证明。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