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582条

1. 持票人可在到期日前向汇票义务人追索:a. 全部或部分拒绝承兑;b. 付款人破产(无论是否承兑)、停止付款(即使尚无破产宣告判决),或其财产被执行无效果的扣押;c. 规定不得提示承兑的汇票出票人破产。 2. 在第1款b、c情形下被追索的票据保证人,可自追索之日起3日内向其住所地初审法院申请付款宽限;法院认为合理的,应指定付款日期,但不得迟于原到期日,决定不得上诉。

WAWhatsAppTGTele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