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到期时依合同约定交付;不得约定免除瑕疵责任,相反约定无效。 2. 交付标的物的部分性质依习惯存在实质差异的,买方可选择接收并接受,或解除合同并由卖方返还全部或已付价款,也可由双方及时约定新价格。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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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的物到期时依合同约定交付;不得约定免除瑕疵责任,相反约定无效。 2. 交付标的物的部分性质依习惯存在实质差异的,买方可选择接收并接受,或解除合同并由卖方返还全部或已付价款,也可由双方及时约定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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