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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阿联酋商事交易法
第305条
运输物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自行看管的,承运人不对其灭失或损坏负责,但证明承运人或其从属人员存在欺诈或重大过错的除外。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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