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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公司法
商业公司法
第327条
除完成既有业务所必需外,清算人不得开展公司新业务。实施清算所不需的新业务的,清算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清算人为数人的,承担连带责任。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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