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司法
1. 转换决议经经济部或管理局及主管机关批准后,应通知注册官更新记录。 2. 主管机关应按公司新形式将其记入商业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转换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生效。
解释和适用时须核对官方文本及现行版本。